公益诉讼促隐私面单成快递“标配”

来源:北京日报 2024-11-11 10:03:16

来源标题:公益诉讼促隐私面单成快递“标配”

一张小小的快递面单上,写着收件人姓名、电话、地址、购买商品等信息,这些信息很可能泄露并被不法分子利用。记者近日获悉,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联合市邮政管理局通过公益诉讼,促进本市快递市场隐私面单成为“标配”。今年,隐私面单日均使用量大幅度上升,占比保持在92.6%以上。

2021年11月,市检四分院及平谷区检察院发现,北京快递市场普遍存在快递面单未对个人信息进行隐匿化处理,可能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形。自此至2022年8月,市检四分院动员全市16个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力量进行全面调查,发现不同快递企业快递面单匿名保护方式不同,不同公司覆盖率也不同,但总体不超过50%。

当时,《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暂行条例》《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均有保护个人信息相关明确规定,但隐私面单还是新生事物,国家邮政局仅出台了参考性标准。为此,市检四分院于2022年9月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采取磋商方式,向市邮政管理局书面通报调查情况,指出问题,建议其开展专题调研、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去年,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国家邮政局编制的国家邮政行业标准《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要求YZ/T 0189-2023》《快递电子面单》邮政行业标准相继发布。2024年,《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上述规定明确要求,快递服务组织、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应采取措施,避免在电子面单上显示完整的收寄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

市检四分院、市邮政管理局随后共同组织召开北京市快递市场个人信息保护专题调研暨公益诉讼推进会。国家邮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圆通、中通、韵达、极兔、申通5家快递企业,抖音、京东、拼多多、淘宝、快手5家电商平台参会,就快递市场隐私面单全覆盖存在的问题难点,共同研究解决对策,推进协同治理。

今年8月,市检四分院组织召开听证会。“2024年北京市隐私面单日均使用量大幅上升,占比稳定保持在92.6%以上,部分未使用隐私面单的情形,主要包括用户自选、司法专递及其他有规定要求的特殊情况。”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冀佩玮介绍。

“现在快递单上收货人部分名字、手机号中间4位和部分地址都用*代替了,快递员通过手机扫描订单号,一键拨打联系用户派送,不影响派送效率,用户拿到快递后,也不用想尽办法撕碎快递单了。”参与听证会的北京市人民监督员高桂林说。听证员们一致认为,北京市场隐私面单适用率大幅提高,且快递、电商企业都是全国运营,北京市场整改将带动全国范围内隐私面单的推广适用。

以案释法

“一经签收,概不退换”?

本报讯(记者 徐慧瑶)消费者收到商品发现有磕碰,选择退款退货,商家却称销售网页已写明“一经签收,概不退换”……近日,记者从北京三中院获悉,法院最终认定商家应履行退货退款义务。

张某花243元在一家网店购买了一个手办模型。快递员将手办模型放在了快递柜,张某取货后,迅速联系客服称手办铁盒一角有磕碰,并通过电商平台极速退款机制完成退款退货。

店铺经营者王某认为平台客服错判,起诉张某,要求其返还已退货款243元,并承担造成的各项损失1000余元。王某认为,铁盒具有一定收藏价值,相关交易有签收不退的行规,商品详情页也用红字写明“务必当面与快递员验货,一经签收,概不退换”。

法院综合各方证据,最终判决驳回王某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务必当面验收”“签收则不予退换”等内容属于格式条款,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让消费者注意,本案商家仅在商品详情页以与其他文字仅颜色不同、但字体相同、大小一致的文字注明该内容,未在商品“宝贝”页、快递包装外等区域明显标注。消费者张某在快递柜签收后打开核实商品情况,几分钟内联系王某,并于十分钟内说明瑕疵问题,属于在合理期间内验收。根据法律规定,签收不能视为认可质量符合约定。

首页| PC版|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