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尊老爱幼是中国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不仅是子女的道德底线,更是法定义务。在重阳节到来之际,西峡法院丁河法庭对一起赡养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王大娘的生活保障落实情况,并致以节日的问候。
年近八十的王大娘身体多病,行动不便,丧失了劳动能力,但三个成年子女却因家庭矛盾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老人一纸诉状将子女告上法庭。丁河法庭贾颖法官在充分了解案件详情后,分别与老人及其子女进行沟通,阐释法理人情,经过耐心调解,最终,促成老人与子女达成调解协议,大儿子当庭一次性支付赡养费5万元,二儿子和女儿轮流赡养老人。
案件虽然调解,但子女们是否按约履行,调解是否取得实效不得而知,为了了解老人的生活现状,也为了督促子女全面主动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法官遂决定前往老人家中回访。
“感谢法官来看我,现在大儿子把赡养费给我了,老二和闺女也轮流来照顾我,都挺好的!”看到贾颖法官,原告王大娘再一次表达感谢。
在回访中,法官与老人进行亲切交流,再次向其解读了调解书的相关内容,并对老人的居住、生活以及子女的赡养义务等情况进行了详细地了解。看见老人生活有了保障,精神面貌良好,子女也认真全面地履行着赡养义务,法官很是欣慰,表示将继续关注老人的赡养情况,法庭干警也会竭尽所能地为老人排忧解难。
案件回访是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履职的重要措施,也是温情司法的具体表现。下一步,西峡法院将持续加强对赡养案件的跟踪回访,及时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同时,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位老人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在温暖与关爱中安度幸福晚年。(供稿: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