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的程序:
1、在基层法院一审判决(裁定)送达后,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涉外30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上诉;
2、当事人提起上诉时,上诉状应直接交原审法院,同时应一并提供相关材料;
3、同时要交纳上诉费,将收据提交给一审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