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参差不齐!别让网购食品变成“纠纷食品”

发布时间: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啥商品网购纠纷多?司法大数据给出了答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特点和趋势(2017.1-2020.6)》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中,食品类纠纷占比接近半数,为45.65%。

新《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法典,由于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受到舆论好评和期待。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1月底,2020年国家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9.0%。不过,网购食品纠纷占比较高,这一情况亟须引起高度重视。

如今,各类食品都能搭乘“电商快车”进入千家万户,网购食品也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选择。然而,实际消费体验与公众期待存在一定差距,比如说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语境下,30.78%的争议涉及食品安全问题,这不免让人对网购食品安全性产生忧虑。

食品安全问题是拉高网购食品纠纷的第一个原因。那么,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网购食品安全问题多?有法律人士认为,法律规定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无须取得许可,这使得入网的食品经营者资质不能得到保证,食品质量参差不齐。这似乎是根本的原因。

法律的确是食品安全保障的基础,法律一旦有“针尖大的漏洞”,问题食品就会有机可乘。但食品安全问题不完全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制造的,其他食品也存在某些安全问题,最好彻底摸清造成网购食品安全问题的所有原因,然后对症下药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鉴于此,既要对照“四个最严”查找原因,也要对网购食品纠纷进行深入、细致分析,找到引发纠纷的具体原因。要想减少这类纠纷,须以具体原因为导向进行彻底整改,让网购食品回归安全食品。

消费者选购网上食品,不能直接对产品进行甄别,而是要隔着电子屏幕,根据图片、视频和文字描述来消费。从这个意义上说,网购食品的安全性应比线下食品更有保障,从商家到电商平台再到监管者,都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凡是商家原因造成网购食品安全问题的,电商平台既要用最严厉的处罚惩戒问题商家,也要吸取教训不断完善网店审核。如果是电商平台没有尽到审核责任和日常监管责任,监管部门应当以最严厉的处罚惩戒失责的平台。只有层层“最严”,才有望减少网购食品纠纷。

尤其是《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无须取得许可”带来的漏洞,究竟应该通过完善法律还是完善执法来补漏,值得思考。总之,这个漏洞亟须补上。眼下,从电商平台到监管者都应该把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纳入重点监管,不给问题食品上网机会。

此外,商家虚假宣传也是网购食品纠纷占比高的一个原因。数据显示,22.56%的纠纷案件中消费者认为卖家的销售存在虚假宣传或其他欺诈行为。这不仅需要商家实事求是地宣传自家产品,也需要有关部门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对食品网店的宣传加强监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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