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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在浙江省2020首届药品安全科学监管与创新发展峰会上,浙江省嘉善县市场监管局、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签订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市场监管实训基地合作协议。
2019年,国务院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到2035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将形成更加成熟、更加有效的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体系,全面建设成为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标杆。
而此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的合作将进一步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协议后,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在药械、特种设备、食品安全、化妆品等领域构建协作监管格局,努力打造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示范样本,助推三地高新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资源共享、学习交流、共建共创制度,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祝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