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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胁迫的婚姻是否是无效的?关于胁迫结婚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治通

胁迫结婚是什么意思?

胁迫结婚是指非法威胁他人造成损害或直接损害他人,使他人恐惧或因损害而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胁迫结婚的一方可以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胁迫的婚姻是否是无效的?

被胁迫的婚姻一般不是无效婚姻的。

因为被胁迫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才属于无效的婚姻。被胁迫的婚姻并未包含在上述婚姻的范围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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