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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行为与一般贿赂罪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制网

一、

商业贿赂行为名词解释

商业贿赂行为名词解释为一种利用职权和职务性进行利益相互交换的行为。商业贿赂是指,为了达到排斥竞争对手的目的、争取交易机会,经营者暗中给交易对方的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是贿赂的其中一种形式。如果商业贿赂过程中出现触犯刑法的行为,会被判刑。

二、

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

4.主观要件。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三、

商业贿赂行为与一般贿赂罪有什么区别

商业贿赂行为与一般贿赂罪有下列区别:前者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后者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前者侵害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后者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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