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开公司?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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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一家公司的流程如下:

1、确定公司名称、形式、办公场地等基本条件、准备公司章程等相关材料;

2、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3、携带身份证明、租赁合同、公司章程等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备案登记。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

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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