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规定政府兴办便民服务网点 应预留不低于10%给残疾人并减免摊位费、租赁费

发布时间:   来源:新华网  作者:

为了更加有效地稳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6部门指出,政府和乡镇(街道)兴办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以及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给残疾人,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应免费提供店面。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6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指出,各地要落实多渠道就业创业政策,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所需的场地(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等予以补助;开发垃圾分类管理员等一批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新增彩票经营网点,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给残疾人。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可在公共场所设立专门的彩票销售亭,免费(或优惠)提供给残疾人经营。

据了解,浙江省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落实残疾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6部门指出,对用工企业组织开展残疾人岗前、岗中、转岗培训,可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对残疾人自主参加职业培训,予以培训费用补助,对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残疾人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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