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滇银行曲靖分行违法被罚 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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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曲银)罚字〔2022〕第4号、第5号,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以下简称“富滇银行曲靖分行”)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类型,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人民币35万元。

张吉生时任富滇银行曲靖分行营业部经理,对富滇银行曲靖分行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人民币3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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