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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资银)罚字〔2021〕2号)显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存在未正确报送投诉数据、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两宗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资阳市中心支行对单位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对行长李帆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以下为原文: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资银)罚字〔2021〕2号)显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存在未正确报送投诉数据、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两宗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资阳市中心支行对单位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对行长李帆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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