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4日公布对山东省的督察通报。督察认为,山东积极推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但对标中央精神,呼应广大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方面,山东工作仍有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督察组指出,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取得阶段性成效后出现松劲心态。虽然近年来南四湖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但湖区生态破坏问题时有发生,流域内截污纳管工作推进滞后。2018年以来山东新建的206个“两高”项目,有114个存在违规行为。
督察组认为,山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仍有差距,违规取水问题突出,东营、德州、滨州、泰安四市合计年均超计划取水达11.47亿立方米;全省引黄灌区270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中有1020万亩未达到节水灌溉要求;东营市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近5年年均生态补水量仅0.6亿立方米左右,远不能满足目标要求。2020年水利部门分配给东营市生态补水指标4.48亿立方米,大量被挪作他用。
督察组发现,山东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依然突出。滨州市、东营市6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弄虚作假,抽测的油气回收装置气液比不合格率高达70%。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滞后,截至2021年7月完成比例不足40%。淄博市中石化齐鲁分公司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有90个物料储罐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督察组还发现,山东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2019年以来,潍坊、烟台、日照等市违规在禁养区内办理或续发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证34宗,涉及面积2193公顷;荣成大天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有6.4公顷海域被用于养殖;截至2021年8月,全省94个市县排水管网排查率总体进度仅为53.4%。
山东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1年11月底,督察组交办的7106件群众举报问题均已办结或阶段办结,其中责令整改2651家;立案处罚372家,罚款4657万元;立案侦查17件,拘留13人,约谈27人,问责146人。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山东省委、省政府处理。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