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对一实控组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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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12月1日通报,某实控组客户当日在豆油期货2205合约上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大商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豆油期货2205合约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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