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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免收期货交割、期转现、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和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四项业务手续费,以进一步降低市场参与期货交易成本,提高风险管理效率。②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本次措施是2020年以来大商所实施的系列降费措施的有效延续,也是大商所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持续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有关要求和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健全收费监管机制相关指导意见的具体实践,将进一步降低实体企业参与利用期货市场的成本、助力大宗商品保供稳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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