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子公司成被告:被追偿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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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深入分析当初海南航空爆发的债务危机,其实不难发现关联方占用资金、为关联方提供大量担保是海南航空最终不得不寻求破产重整的关键因素。

在2018年11月10日时候,翼哥在文章《海航如不解决三大问题,必将积重难返》中认为:

海航集团问题较大,不能任由其蔓延,火烧海南航空。

并建议切断与海航之间的关系,在海南航空与海航集团之间建一道防火墙。

也许有人认为翼哥很天真幼稚,事实上,最终确实是海航集团拖垮了海南航空。

不过,最终通过破产重整的方法解决了海航集团与海南航空之间的关系,海南航空交给了方大集团。

不过,虽然目前海南航空的股权、控制权都已移交给方大集团,但是并不意味着海南航空的债务问题以及资金被侵占、为关联方担保等问题就已经全部解决。

毕竟,如此复杂而又庞大的工作需要较长一段时间。

毕竟方大才进来3个月的时间。

2022年3月5日,海航控股发布公告:

旗下子公司兴航融投被告上法庭,涉案金额高达22.85亿元。

主要涉及三个案件。

一、11.55 亿元:对海航航空集团的担保案

2016年,海航航空集团渤海银行广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1.4 亿元。

兴航融投以其持有的2.64亿股渤海租赁股权为航空集团提供质押担保。

因海航航空集团债务到期无法清偿剩余债务 10.05 亿元,渤海银行广州分行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

1.拍卖、变卖兴航融投持有的2.64亿股渤海租赁股权,并判决渤海银行广州分行就所得价款,在主债权人民 币11.55亿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2.兴航融投承担保全费、受理费等实现债权费用。

二、6.06亿元:对天津航空的担保案

2016年,天津航空与建信资本签订《合伙份额收购协议》,约定由天津航空收购建信资本持有的深圳建信天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份额,收购基本价款为 6 亿元。

兴航融投与建信资本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兴航融投以其持有的 1.38亿股渤海租赁股权为天津航空提供质押担保。

因天津航空到期未能履行收购义务,建信资本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诉讼请求为: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建信资本基于《股权质押合同》对兴航融投持有的渤海租赁1.32亿股股票在天津航空应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价款范围内享有质押权,即天津航空应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价款6.06亿元,其中收购基本价款 5.46亿元,收购溢价款 4869万元,违约金 1176万元;

2.请求法院判令建信资本有权依法拍卖、变卖兴航融投持有的渤海租赁1.32亿股股票,并就上述股票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质押担保的6.06亿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3.请求法院判令兴航融投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5.23亿元:对海航航空集团的担保案

2017 年,海航航空集团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6 亿元。

兴航融投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订《质押合同》,约定兴航融投以其持有的 1.32亿股渤海租赁股权为航空集团提供质押担保。

因海航航空集团债务到期无法清偿剩余债务 4.5 亿元,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

1.请求判令兴航融投在贷款本金人民币4.5亿元及利息人民币7169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质押担保责任,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有权行使质押权,并就拍卖、变卖兴航融投质押的渤海租赁的1.32亿股股权所得,在前述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2.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120万元由兴航融投承担。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兴航融投承担。

四、对海航控股的影响

该案是否会对海航控股产生负面影响,会不会对其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对此,海航控股做出了回应。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前期已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了预计负债,预计不会对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产生重大影响。

如法院裁定兴航融投承担相关担保责任,公司将及时启动追偿程序,要求被担保方承担相应损失。

翼哥认为需要从两方面来看:

一是在利润方面,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影响。

因为在2020年的时候,海航控股基于审慎原则,计提对关联方担保合同损失,并对所持关联方的股权投资、应收关联方款项、金融资产及飞机资产等计提减值损失合计约460亿元。

估计这23亿元肯定包含在这460亿元的。

也就是说即便这23亿元要求支付,相关损失已经预先计提了,对未来业绩不会有影响。

如果海航控股方面能要求被担保方承担相应损失,把钱要回来,那么将来海航控股就有可能多出23亿元的利润。

二是在现金流方面,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

但是我们需要考虑另一方面,即对公司非常重要的现金流方面。

如果真被强制执行,兴航融投需要承担23亿元的但保责任,如果没有钱,就对其所持有的渤海租赁股权进行拍卖。

一旦拍卖,正常情况下获得的现金应该归兴航融投所有,但是现在要清偿债主,也就是这钱自己是拿不到的,现金留到别人口袋里了。

五、三个思考

从这三个案件中,不难发现,海航控股或其子公司相关债务、担保、资金被侵占等问题尚未完全解决。

正常情况下,还会有纠纷出来。

对此翼哥有三个方面的思考。

第一个思考:

就是海航控股的问题其实并非其本身的问题,一旦完全解决关联方的问题,将来还是能有所作为的。

第二个思考:

兴航融投担保的对象是海航航空集团和天津航空,这两家公司目前已经归方大集团所控制,目前看来他们的资金还是较为紧缺的,未来还需要方大方面进一步支持方能化解。

第三个思考:

海南航空虽然已经拖累海航集团控制,但双方的股权关系还是错综复杂的,相互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持股。

比如海航控股旗下的兴航融投就持有5.27亿股的渤海租赁,是其第二大股东。

不过目前渤海租赁股价仅为2.3元,即便全部拍卖,也仅值12.12亿元,还有11亿元的债务需要偿还。

即便兴航融投全部代为偿还,将来海航航空集团以及天津航空还需要把这23亿元还给兴航融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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