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松绑再添一地!福建南平:二次使用购新房首付比降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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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4月14日电 公积金“松绑”再添一地!

据福建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南平对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行调整。包括,取消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个人账户应保留最近12个月归集额的规定;购买新建南平普通商品住房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调整自2022年4月12日起执行。

据中新经纬梳理,2022年以来,已有甘肃、广西、沈阳、台州、北海、南宁、自贡、青岛、济南、商丘、梧州、郴州、九江、东莞、中山、遵义、黑河、荆州、临沂、资阳、唐山等至少20余地出台公积金新政,内容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等,多地对受疫情影响企业提出纾困措施。

如,甘肃省自今年4月6日起,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已婚缴存职工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身缴存职工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为省级层面首个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地区。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3月15日起,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为30%。广西南宁将于今年6月1日起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拟调整为80万元,第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拟调整为70万元。

浙江丽水4月6日起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职工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20%。

江西九江明确,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购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户提高至60万元/户。

河北唐山明确,单、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

此外,天津《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于2022年4月30日到期,为支持职工购买基本住房,天津近日将该通知重新印发。

早前,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新经纬表示,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城市数量增多,充分体现当前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的导向,对于改善型购房需求的刺激或影响较大,体现了政策方面的惠民导向。

严跃进认为,公积金首付比例的下调,进一步说明当前公积金流动性压力不大,各地从激活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角度出发,确实会有各类政策宽松的导向。另外,结合近期各地商业银行首付比例下调的内容,可以看出,二三线城市都开始出现政策松绑的信号,且对于市场交易能够形成较为实质的影响,对于后续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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