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1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立足成都实际,成都市出台了30条政策措施,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30条政策措施,涵盖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支持重点行业稳定发展、强化服务业企业帮扶激励、促进外资外贸更好发展、支持市场主体扩大项目投资、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加强企业要素保障、优化为企服务营商环境八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健康发展,保障成都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其中提出,减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在成都市范围内依法合规承租市、区(市)县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对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非国有中型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非国有中型企业,2022年减免3个月房租;
对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若承租的上述房产位于2022年依据国家标准被划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市)县范围内的,2022年减免6个月房租,其他区域减免3个月房租。对减免房租的国有房屋业主,落实国家和省继续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
落实国家普惠性税收减免扩围。落实扩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继续落实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落实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落实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落实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规定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落实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政策,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