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基业收监管工作函 要求全面自查前期内幕信息管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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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及问询函延期回复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日前,你公司公告称,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于 3 月 22 日当日出售 3242.92万股股票,剩余股份数约60 万股。此前,你公司披露拟垫资16 亿元参与阿根廷某盐湖提锂项目,我部已发出监管问询函,你公司至今尚未回复。上述减持情况受到市场和投资者广泛关注。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当进一步核实两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减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构成及持股情况、管理与利益分配机制、本次减持背景以及决策过程和参与人员、本次减持的具体时点、数量和价格,及后续减持安排,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二、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你公司多次披露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票,也明确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请结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情况,自查并说明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形。

三、前期你公司披露称拟垫资16亿元参与阿根廷某盐湖提锂项目建设运营,我部就相关事项发出监管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相关方减持安排说明是否存在维护股价等诉求,公司至今尚未回复。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问询函要求,核实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控人、公司董监高及其他相关方近期直接或间接的减持情况及后续减持安排,并在此基础上说明本次交易的目的。

四、你公司应当全面自查前期内幕信息管控情况,核实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交易对手方、其他相关方及其董监高、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前述对象近亲属等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近期股票交易情况。

五、你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尽快核实问询函所涉相关问题,加快问询函回复工作进度,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尽快明确市场预期。

股东减持、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均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收函后立即披露并加快问询函和本函的回复工作,审慎核实相关事项,于 5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宋都基业表示,公司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监管工作函所涉事项予以回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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