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废止限购等楼市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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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经报请市政府同意,鉴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12号)已完成其阶段性调控使命,拟予以废止。

据了解,上述《通知》发布于2018年,其中出台了“区域性限售政策”,即在主城区6区,取消建设单位网签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权限,凡新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

该文件还曾提出,提高公积金贷款条件,将个人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0.5调整为0.4。同时,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控制二套以上购房的首付和利率标准,及时调整公积金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项标准,抑制投资和投机购房需求。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哈尔滨废除了2018年出台的限售政策,这进一步说明,当前政策放松进入到新阶段,即从金融政策放松开始转向对“五限”的放松。

“哈尔滨对于一些过去阶段性的收紧政策进行废除,也是基于市场和形势的变化而调整的,废除限售政策,标志着房地产政策约束和捆绑的内容减少,也是楼市政策放松的一个重要体现。”严跃进表示。

同时,严跃进认为,哈尔滨此类做法,对于全国其他城市有借鉴意义。一方面,各地需要切实履行地方责任制度,把一些不合时宜、影响当前房地产平稳发展的政策进行检查,要主动做废除和修正,让政策调整工作为房地产市场复苏创造更好的窗口期。

另一方面,房地产政策中,过去更多体现为金融政策的放松,但是各地“五限”政策的放松节奏比较慢,各地需要基于市场情况,主动作为,积极调整,尤其是要牢记近期国家各部门明确的思路,即“慎重出台收缩性政策”,多从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的角度出发,积极促进市场行情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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