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多层住宅绝大多数都没有电梯,对这类房子加装电梯顺应了老百姓(603883)们的需求,特别是老年人的迫切需要。现如今如火如荼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确是一件民生大事,是值得提倡的,但由于各种原因开展起来还是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或许以后就不用有这个担心了,很可能今后新盖的房子只要是2层及以上都必须加装电梯,也不用担心后期加装带来的困难了。以前是有规定的,住宅楼7层及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后来也有提过四层楼及以上新建住宅必须加装电梯,不过这是个意见稿,几年前的。
这次2层及以上住宅须加装电梯,其实也是个意见稿,不过这次变成现实的可能性更大。
3月15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了《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内容显示,《住宅项目规范》已起草完成,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查通过,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这也意味着该规定还不是正式发布的文件,是在征求意见的阶段。但如果没有大问题,其实基本上板上钉钉了。
这一次的意见稿,相比过往的《住宅项目规范》或有哪些具体的变化呢?我们一起梳理下。
1、新建住宅入户层2层及以上楼房必须加装电梯,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可适当降低日照标准。
在最新的意见稿中我们发现,有这样的规定,新建住宅建筑中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如果是四层及以上的,还应该满足,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入户层为十二层及以上的,每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其中一个必须可以容纳担架,另一个必须是消防梯。
我们再看看原来的规定,7层及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12层及以上的住宅,每幢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也就是说,现在的新规,只要是楼房基本上就必须加装电梯了。
电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大家上下楼的重要交通工具,尤其是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后,老年人对电梯的需求更加强烈,在新建住宅有望实现都能有电梯可用的时候,也希望一些老旧小区改造顺利进行。希望大家都能从全局出发,不能只从个人利益着想,推动居民协商取得“加梯”共识,这是民生大事。
意见稿也明确了既有建筑的规定,增加了对既有建筑加装设施的规定,在既有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的日照标准降低,但是对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在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以允许适当降低相邻住宅日照标准。
可以说在政策上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今后开展加装电梯工程更加顺利,已经非常人性化了。
在新的意见稿中,除了对电梯质量、数量等有明确规定外,更有对消防梯的要求,还有设置担架梯的推动,可以说不仅考虑到消防安全,还有老年人安全,更具人性化关怀。
说到电梯,对于购房者我们也想多说几句,大家在购买房子的时候,要注意到这些因素,电梯的数量、质量、速度以及安全性能等,尤其是梯户比,也就是一套房子中一个单元共用几部电梯,一梯两户,就是一单元一层中有两户人家共用一部电梯。
因为电梯的合理设置不仅可以提高出行效率,还能提高居住的舒适度和通风采光等,但首先安全是买房的第一考虑。
2、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应低于3米,卧室、起居室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米。
新的意见稿显示,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应低于3米,卧室、起居室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米,且局部净高低于2.5米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此外,还有更具体的细节规定。
那现行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查了一下,按照现行规定,住宅层高不能低于2.8米,这是从1986年开始施行的,如今算起来也有36年了。实际上,这些年中国人的身高也是大幅度提高。有数据显示,我国18~44岁男性平均身高比5年前增长了1.2厘米。从1985年到2019年的35年间,中国成年男性平均身高增长了9厘米。
很显然,身高增长了不少,但是室内高度却没有提高,加上开发商大多数偷工减料,都遵照底线原则,把层高给做到2.8米到2.9米之间就不错了。这样让人们住起来非常压抑,而且采光效果也很不好。同样对后期的装修也会造成很大影响,特别是装修吊顶的时候。
大家买房的时候也要弄清楚层高和净高的区别,别让开发商把你给忽悠了。层高减去楼板的厚度或结构层的高度的差。即净高=层高-楼板厚度。
3、新建住宅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
说完层高,其实跟楼板厚度密不可分,二者甚至是一体的。因为只是对层高提出要求,那么开发商很可能会在楼板厚度上做手脚,导致净高大受影响。
所以,最新的意见稿要求,新建住宅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确保开发商既能保证楼板厚度又能确保层高,防止开发商偷工减料。
以前的要求好像是,楼板厚度不应小于80mm。顶层楼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20mm,地下室的楼板不小于160mm。楼板厚度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我们的居住质量和生活品质,所以要特别注意这个问题。
相信不知道有多少人遭受层高和楼板厚度不隔音的困扰,楼上走路就像在耳边,楼上说话就像对自己,极大影响楼下人的生活质量,增加了层高和楼板的厚度,可以减轻这些问题,特别是安装地暖的人,也不会太影响到净高。
4、未见“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相关条款。
2019年,住建部在第一版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明确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众所周知,现在我国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就导致,同一个项目建筑面积一样,而套内使用面积大不相同的情况出现。
可以说修改完善面积计算方式是大势所趋,也是呼声非常高的。不过在最新版的意见稿中,并没有再提及“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相关条款。
也就是说,这个规定可能一时半会落实不下去,毕竟争议还是很大的,试图一蹴而就取消现有的计算方式并不现实。
严格意义上此次意见稿没有提及这件事,本来原有的《住宅项目规范》也没有,谈不上变化,但相比2019年的意见稿确实是一大变化。
除了对电梯设置要求、层高要求以及楼板要求等,新的意见稿中还有一些变化,比如新建住宅建筑户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90m,住宅项目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另外,还明确了室外空调外机要采用坐式安装,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得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的开启等规定。
对于住宅或房地产的问题改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过可以看出来,新规越来越合理越来越人性化,在提升居民居住舒适度和宜居度方面将会有很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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