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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张晓兰)3月15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创房地产”)发布公告称,调整7笔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调整后将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买入。
公告显示,融创房地产作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等7笔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鉴于近期公司债券价格波动较大,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平稳运行,融创房地产将于3月16日起,针对“16融地01”“16融创05”“16融创07”“20融创01”“20融创02”“21融创01”和“21融创03”,调整上述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调整后将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买入。
融创房地产方面表示,原持有上述债券的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相关调整自2022年3月16日生效。
新京报记者 张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