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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徐倩)2月7日晚间,阳光城(00067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发布公司债券停牌暨调整交易方式的公告称,其部分债券将于2022年2月8日开市起停牌1个交易日,在2月9日开市后复牌,交易方式将调整为“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
根据公告,阳光城收到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通知,东方金诚于2月6日将阳光城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BBB,评级展望为负面,同时将“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和“21阳城01”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BBB。此次评级调整的主要原因为阳光城预计2021年净利润大幅亏损,以及阳光城发布未按期支付“21阳光城MTN001”利息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阳光城申请,“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1”“21阳城02”将于2月8日开市起停牌1个交易日,并于2月9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上述债券交易方式调整为“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维持原有净价计价方式。
公告称,阳光城上述债券交易方式调整后,仅限符合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买入,持有债券的其他投资者可以选择卖出或者继续持有。
新京报记者 徐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