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缩影中的阳光城:业绩预亏同时债券付息面临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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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丨唐韶葵

编 辑丨李清宇

图 源丨图   虫

自2021年9月29日开始,已过去的120多天,阳光城(00067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71.SZ,简称“阳光城”)过得很动荡。经历多只境内债券展期谈判与二股东退出、人事变动之后,阳光城还是走到了年报业绩预亏与一只境内债付息展期不获通过这一步。

1月28日晚间,阳光城披露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1年归属股东净亏损45亿元-58亿元。阳光城表示,本年度经营业绩较 2020年度降幅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二是房地产业务结算规模下降。受市场及公司流动性影响,公司2021年度竣备项目数量减少,导致营业利润减少。

这并非阳光城一家的问题。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2021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阳光城这份业绩预亏公告也可以看作是行业的一个缩影。1月28日晚间,A股有31家房地产公司披露2021年业绩预告,其中2/3业绩预亏,以华夏幸福(600340)(600340.SH)预亏金额最多,高达331亿。据华夏幸福公告披露,公司产生巨额亏损主要由于1078亿违约债务产生的计提借款利息及罚息近200亿元。

2021年,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升级,市场需求迅速下滑,行业销售整体下挫严重;此外,行业信用风险事件频发,境内外评级机构接连下调各家房企以及境外债券评级,房企再融资受阻,回款流动性大幅受限,流动性承压明显。

在市场信心受到重挫,客流量大幅下降的背景下,多家上市房企的业绩在2021年四季度出现大幅下滑,且未来销售情况亦不容乐观。不少房企去年四季度均采取了降价措施,阳光城也不例外。

阳光城认为,公司此次业绩预亏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后非经常性损益较大。阳光城以旗下物业公司-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战略换取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产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25亿元税后净利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1月29日,多家A股房地产公司收到了交易所发出的问询函,要求各家公司说明预亏的理由。由于各家房企产生亏损的原因各自不同,交易所要求每一家房企说明的问题也不一样。比如深交所要求阳光城说明控股股东债务及流动性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等的影响。

不止于此,作为主承销商的招商银行(600036),1月29日发公告称,阳光城“21阳光城MTN001”持有人会议已于1月26日召开,会议未通过《关于豁免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的相关要求的议案》和《关于变更“21阳光城MTN001”兑付方案的议案》。

此前阳光城发布公告称,“21阳光城MTN001”应于2022年1月29日支付利息,但由于近期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债资金筹措压力较大,可能对本期中期票据的利息支付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提请将“21阳光城MTN001”付息日期展期至2023年1月29日。

公开信息显示,这只债券发行金额为5.8亿元,发行期限为4(2+2)年,计息期债券利率为6.92%,到期日为2025年1月29日。

是否于春节后再召集债权人召开一次会议争取展期,阳光城对此暂无回应。宏观层面来看,阳光城需要面对的问题,某种程度上也是大部分业绩预亏房企将要面对的。

本期编辑 冯展鹏 实习生 詹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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