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辽宁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中新网沈阳8月6日电 (李晛)记者6日自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辽宁省财政部门主动作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营造了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8月6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现场。李晛 摄

辽宁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蔡志远在会上表示,为打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辽宁省财政厅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开省、市、县(区)各级财政部门举报电话,开通网上质疑投诉,畅通供应商维权渠道,做到“有诉必应”。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省市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蔡志远称,2024年上半年省本级对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弃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8次。监管工作坚持“零容忍”原则,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诚信、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据介绍,辽宁省财政厅还完善规章制度,规范采购当事人行为。继印发《关于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基础上,印发《关于规范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切实保障公平竞争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控制,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同时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等,在采购系统开发线上评价监管模块,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评审专家、社会代理机构履职评价,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随着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更加规范。

此外,辽宁省财政厅还创新工作方式,持续完善升级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以数字化转型推动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实现全省各级政府采购共用一个系统、一张网,采购信息公开度和透明度显著提高,采购过程全流程无纸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大幅降低。例如升级电子质疑投诉系统,质疑投诉办理当事人全程网办,供应商足不出户即可“指尖维权”;建设政府采购移动应用新场景,研发全新的政府采购移动办公应用系统(手机APP),升级400便企热线等服务平台,丰富拓展数字化应用,全面提升了参与采购活动便利度等。(完)

精彩推荐